泰安实验中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建设 “阳台书吧”,把书搬到离学生最近的地方。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良图书的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主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以下“红线”的学校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课程教学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备课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泰 安 实 验 中 学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