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实验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关于做好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2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课外阅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优质的课外读物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人生境界,强化人文精神。
二、工作目标
加强校园课外读物选取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以达到培养学生的良好阅读习惯,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以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有力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领导小组
为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排查工作,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组 长:王 冲
副组长:王庆峰 张茂银 陈长征
组 员:董 伟 靳玉芝 李 伟 杨程刚 常 会 张 鹏 张全杰 瞿广红 王振红 王 苹 何银凤 张春华
语文任课教师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1.凡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校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2.图书管理员、语文任课教师严格排查进入图书馆、图书室、阳台书吧的课外读物,班主任定期排查班级图书角,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造成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做好排查记录及相关材料备查。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课外读物。对违规推荐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2.对于学校教职人员以教师便利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建立审核、监督制度
1.严格审核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违反十二项负面清单的不良读物入校。
2.我校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的往来,认真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工作,科学有效地完成任务。
泰 安 实 验 中 学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