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实验中学2019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泰安实验中学
2019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放假时间。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暑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
二、各中心、年级、班级要做好学生假期生活指导。利用暑假契机,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实践教育,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进一步丰富人生体验、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劳动意识、增强综合素质。
三、课程教学中心、年级、班级要全面加强作业管理。要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要给学生留足读书、实践活动、自主学习时间;要指导教师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提倡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的直接利用现成的教辅材料布置作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推介、暗示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四、加强假期的师德师风建设。各中心、年级要落实好上级治理有偿补课的任务,加强对教职工节日期间的廉洁从教教育、师德教育,严格有关纪律,遵守相关承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坚决杜绝违规大办婚丧喜庆等不正之风,禁止一切形式的有偿家教、办班。
五、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在假期前集中通过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主题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传销、防诈骗、防触电、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各中心、年级在放假前要对校舍和校内设施设备、建筑工地、用电线路、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六、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班人员全天在校,不能脱岗,手机24小时开机,做好值班记录。
泰安实验中学
2019年7月10日
附: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节选)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 2019 年暑期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学校。 学校要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等行为。
二、严禁宗教进校园。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进行传播宗教的活动和举行宗教仪式,不得利用学校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信徒等。
三、严禁学校违规办班收费。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乱招生、乱收费。 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不得借招生之机乱收费。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一考多取”,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干涉学生志愿填报,严禁违规分班,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受人请托、收受好处等现象,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其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五、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私自在外有偿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强迫、动员或诱导学生到培训学校或教师家中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六、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借机敛财行为。 教育系统任何干部、教师不得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种名目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借机收受礼金、礼品等;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等费用;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子女学习、培训、旅游等其他费用;严禁干部、教师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活动或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等;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教师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或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暑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红线底线意识,依法治校,依规办学,廉洁从教,严禁各类违规行为进校园,紧盯苗头问题不放,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违反师德行为等违规违纪现象出现,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问责,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监督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699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