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党员】我是领航人,行动在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11月22日,泰安实验中学召开“党员领航行动”动员大会。
大会在嘹亮的《义勇军进行曲》中拉开帷幕。
支部书记王冲同志对全体党员开展党员领航行动提出要求。他指出,管理服务部门党员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师生、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领航承诺,开展服务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每天看自己履岗尽责是否比群众先进;每周看自己是否为师生解决一个实际困难;每月看自己是否开展一次志愿服务行动;每学期看自己是否抓好一项管理服务创新项目)。教师党员要围绕“立德树人”和“四有好老师”进行领航承诺,开展教书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每天看自己在课余时间是否帮助一名学生解决问题;每周看自己是否开展一次全员育人导师制谈话活动;每月看自己是否开展一次家访活动;每学期看自己是否上一节党员示范课)。党员提出的领航承诺事项,由所在党小组把关,由党支部最后审定,确保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他要求,每一名党员要真正成为领航人,以科学发展的思想、务实高效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态度,团结务实,真抓实干,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规划设计、开拓创新学校发展的新局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支部组织委员姜士勇同志主持会议。他传达了学校《“党员领航行动”实施方案》,并对活动的实施做了详细的部署。
宣传委员陈佳敏传达学校《关于成立党小组的通知》,要求各党小组组长要发挥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各组党员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
“我是领航人,行动在岗位”党建项目,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投身实践、创新领航,努力实现“推出一批领航党员,竖起一面前进旗帜,带出一批领航岗位”的行动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学校不同的教育工作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幸福学校创建工作,争做幸福教育领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