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市直高中的公告
关于巡察市直高中的公告
按照泰安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6年3月16日至6月18日,对市直高中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突出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监督,着力发现影响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改进提升,督促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廉洁用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落地生根。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落实,重点了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
三是聚焦正风肃纪与群众关切,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着力发现校园餐管理、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或利益输送问题。
四是聚焦党组织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
五是聚焦整改落实与标本兼治,重点了解以往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反映渠道
1.联系电话
19853881937,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2.网络电子邮箱
3.邮政信箱
泰安市22号邮政信箱,中共泰安市委第一巡察组收。
4.“码上巡察系统”举报二维码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直高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管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信访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中共泰安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