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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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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发表时间 : 2024年03月11日 * 浏览 : 143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我校师生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或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王冲书记、葛安乐校长为组长,王庆峰校长为副组长,体卫艺科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为董庆蓉,负责出现突发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

  长:    葛安乐

副组长:王庆峰  张茂银      王德峰

  员:    靳玉芝    伟  刘  强  方振玉

   张全杰      耿  波    

李怀朋  朱衍东  董庆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教室等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

2.防患未然,强化信息收集,定期对校内各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及时进行分析,加强预警预报,指导督促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3.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4.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对教学楼、各功能区进行通风、消毒及安全检查。

5.定期开展校内卫生安全(食品、饮用水等)专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7.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做出及时调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职责:

1.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

2.负责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和上级组织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和检查。

3.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应急知识及安全教育的宣传。

4.负责指导做好晨检、午检、晚检工作,指导班主任对早晨到校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5.协助上级机构对本校进行调查处理的其他事项。

五、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板报、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査明缺勤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董庆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董庆蓉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经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专家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尚确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紧密跟踪事态发展。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校内疫情。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污染事件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

可适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情况,但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后,报同级政府或应急部门批准后,响应终止。

 

 

泰安实验中学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