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拟推荐2023年泰安市“美德少年”的公示
【公示】关于拟推荐2023年泰安市“美德少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教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组织发动、材料审核、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进行遴选,拟推荐耿子轩等4名同学参加省级、市级“美德少年”评选,现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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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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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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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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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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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2022级8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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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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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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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2022级1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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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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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淼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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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2021级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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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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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舒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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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验中学2022级5班 |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向泰安实验中学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箱:tasyzx1545@163.com
电话:0538—8288123
泰安实验中学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