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实验中学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教辅管理,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2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做好教材教辅材料选用和使用,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规范做好教材教辅材料选用和使用,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教材教辅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
组 长: 王 冲
副组长: 王庆峰 张茂银 陈长征 金 彬
组 员: 董 伟 张全杰 常 会 张 鹏 杨程刚 林 强 王光强 赵廷新 各备课组长
三、选取范围
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评定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各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
四、征订流程
(一)教辅选定和审核。各年级、备课组按照“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从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目录中选取一本教辅材料,上报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的教辅材料予以删除,并通知相关年级、备课组进行更换,再次提交审核。
(二)审核结果公示。学校将审核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课程教学科委托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和配送。
五、征订要求
(一)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省定教辅材料目录,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选用目录之外教辅材料,教师、备课组和年级均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二)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个人不得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以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严禁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个人接待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推荐使用省定平台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征订平台(网络商城、微信号)。
(四)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教辅资料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资料。
(五)严禁任课教师擅自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六)建立审核和公示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所用教辅资料的审核,将征订情况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畅通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
(七)压实责任,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泰安实验中学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