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实验中学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泰安实验中学
202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完善我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内容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在校生生活费用开支。助学金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二、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所有穿奇装异服、染发烫发、染指甲、男生留长发,平时行为不端正,纪律意识淡薄,男女生交往过密的不能申请。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属于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高中学生。
7.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供养(农村孤儿)、残疾学生且家庭贫困(农村户口)等以上四种类型学生,按政策必须办理助学金。
三、评选原则
1.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切实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资助。
学生个人所提供材料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所在班级在评选时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年级要严格把关;最后学校要严格审查。
2.孤儿、残疾学生、单亲家庭、优抚对象子女、城市父母下岗子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贫困山区子女、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四、评选方法
1.每学年评审一次,按照文件要求评选比例不低于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符合条件不设上限)
2.各级部受理学生书面申请,组织初审。按照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品学兼优、表现突出、按三档提出初评意见,并报经分管校长批示同意。
3.各级部组织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报学校学生发展科。
4.各级部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报学校学生发展科(tasyzjc@163.com)组织复审,并在学校内进行5日以上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学生发展中心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教育局审核、批复。
6.助学金到位后,学校统一组织受资助学生助学金发放。助学金的发放一律以银行卡(专用资助卡)形式,同时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将学生申请、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资料建档备查。
五、助学金注意事项及分配名额
1.高二年级已有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换人,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需班主任、级部主任签名同意。
2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要求填写的部分须填写完整,字迹工整。班主任审核后签名。
3.新办理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供本人正式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等无效),用A4纸复印身份证的反正两面(反正两面需同一方向),并在空白处签名,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需写上本人手机号或家长手机号(以上内容在复印件的同一面)。新申请助学金同学,农村户口须由所在村镇开具贫困证明。城市户口须由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或提供下岗证、特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上证明只提供其中一样)
六、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10日召开级部主任会议安排助学金工作。会后各年级召开班主任会议安排助学金具体工作。
2.2022年3月15日晚各年级各班上报《助学金申请表》、贫困相关证明、需新办理助学金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上交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2022年3月20前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4.按照拨款时间及时发放助学金。
5.2022年春季助学金按本方案执行,发放时间按照上级拨付时间安排。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王冲校长任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彬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耿波、常会、张全杰、张鹏、李东任副主任,白天宇、孙文、宋雅文、司燕文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科。
泰安实验中学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