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实验中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泰安实验中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肺结核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提高防控水平与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学生中传播、蔓延。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宣教、人人参与;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卫生防疫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内一旦传染病疫情或其它卫生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情况及时上报,人员及时救治。
组 长:王 冲
副组长:夏法卫 姜士勇 陈佳敏 王庆峰
张茂银 金 彬
成 员:王德峰 董 伟 靳玉芝 李 伟 刘 强
方振玉 常 会 张 鹏 张全杰 耿 波
李春阳 李怀朋 全体班主任
四、传染病报告应急处理
(一)报告人
学校指定由董庆蓉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疫情报告工作。
(二)报告种类
1.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2.新发传染病和上级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
(三)报告流程
班主任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将疫情报告给学校,由学校及时(2小时内)向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四)报告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医疗卫生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
(五)疫情跟踪及处理
在获知传染病疫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六)预警应急响应
在学校出现疫情,如有疫情扩散情况,应根据上级部门的决策及时实施停课。
五、现场处理
(一)病例管理
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指定医院隔离)。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三)消毒
出现传染病病例后,应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与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六、奖励与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在卫生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在疫情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疫情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泰安实验中学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