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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七一”期间开展党员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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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七一”期间开展党员系列活动的通知

* 发表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 浏览 : 2290

 

 

泰安实验党字〔20208

 

关于 “七一”期间开展党员系列活动的

 

 

各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9周年,为期末备考和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加油助力,经学校支委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后集中开展党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期末复习备考“党员示范课”活动

(一)时间:6月中旬至7月中旬期间

(二)参加人员:各党小组按照学科分配每科择优推荐1名党员示范课人选,于615日前上报学校党支部。

(三)活动要求

1.要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在期末复习备考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活动中教师党员要亮出身份,勇于展示,打造学生喜欢的生本课堂,争做学生喜欢的优秀教师,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在学习设计方面的示范作用。要结合期末复习要求和学科特点,认真研究教材和考试内容,准确把握学生基础和学科复习规律,努力打造出具有学科特点的高效复习学习设计。

二是在课堂教学方面的示范作用。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导学疑用”生本课堂教学要求,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切实改变课堂教学行为,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和高效。

三是在评课议课和教研活动中的示范作用。认真开展集体研讨,凝聚集体智慧,积极为上示范课的老师研课磨课;课后开展评课议课,做好教学反思,努力建设民主、互助、好学、进取的优秀教研团队,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

2.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活动严谨圆满。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各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行政后勤中心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安排,课程教学中心负责上示范课教师的研课磨课,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课后的评课议课。

二、开展党员领航“四个一”行动

(一)时间:6月中旬至20216

(二)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三)活动要求

1.亮明身份,认领岗位。党员领航“四个一”行动,根据党员身份岗位不同,分为教书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和服务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

2.全员行动,如实记录。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立足岗位实际,扎实开展教书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或服务育人先锋岗“四个一”行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行动事项,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开展自查,看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承诺事项,是否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在《泰安实验中学“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党员领航“四个一”行动纪实簿》中如实记录,同时注意留存反映真实工作状态的图文和视频。

3.发现典型,注重宣传。在党员领航“四个一”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党小组要注重发现典型的党员和事迹,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新闻媒体等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和网络阵地,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彰显我校党建成效,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三、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一)评选对象:全体党员

(二)上报时间:625日前

(三)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履行党员义务,注重保持党员先进性;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党员领航行动,教育教学等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教育教学中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办好人民群众关系关注的事情和学校师生提出的合理诉求,主动参加服务师生群众的各项活动,维护师生群众利益,帮助师生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服务态度好、效率高、质量优,在师生群众中受到广泛认同和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接受监督,主动维护学校形象与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制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和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行为,倡树教育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在学校支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1.名额分配。各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数量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30%

2.评选办法。各党小组要召开全体党员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条件标准推荐。

3.组织审定。结合各小组推荐结果,学校支委研究确定后予以表彰。

四、开展“七一”庆祝、集中上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一)时间:“七一”前后

(二)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三)活动事项:学校党支部集中安排庆祝、表彰、上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王 

副组长:姜士勇、陈佳敏、张茂银、金 

  员:王德峰、董  伟、靳玉芝、李  伟、瞿广红、

  乐、张兆民

(二)高度重视

要高度重视本次系列活动的开展,广泛动员和宣传,确保每名党员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实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泰安实验中学支部委员会

2020610